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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04-17 16:38    来源:新蔡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新蔡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新教文〔2017〕82号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224号)要求,并结合我县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新蔡县户籍人员或人事关系在新蔡县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二)申请人员分类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申请人:
    1.第一类申请人: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学籍在河南省境内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到毕业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网上申报(4月15日至5月15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第二、三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二)体检(5月13日至5月15日)
    体检要求:1、根据申报资格种类下载《体检表》,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并贴上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2、体检当日早上7:30,申请人空腹到医院参加体检。3、申请人为已怀孕女性的,凭医院出具的已孕证明可免除“胸部透视”检查。其余申请人需严格按照体检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地点:新蔡县中医院
    联系人:周院长(13839663361)
    (三)现场确认(5月15日至5月19日)
    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到新蔡县行政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审核通过、信息确认无误后,并在《承诺书》上签字。
    1.第一、二类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②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③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县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⑦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⑧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⑨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⑩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②、③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2.第三类申请人需提交上述第一、二类申请人申报材料的①、②、③、④、⑥、⑦、⑨、⑩项外,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开具的《如期毕业证明》(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四)证书发放(7月1日至7月20日)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予以认定,颁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蔡县行政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第三类申请人领取证书时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咨询电话:0396-2737819

新蔡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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